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
会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
为了促进商会全面建设,广泛集中广大会员单位意见和建议,使商会工作做到具体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充分发挥会长办公会议集体领导作用,提高商会决策能力,加强商会日常工作管理,执行会长在会长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制、明确职责、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、为了确保商会工作有序进行,现结合商会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了商会会长办公会会议事规则。
一、会议成员
会长会议参会成员是商会的领导核心,参会会议成员由会长、执行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秘书长组成,副秘书长列席,如工作需要可扩大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。
二、 议事范围
1.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重要方针、政策;
2.商会工作发展规化及年度工作计划;
3.商会重要会议的召开;
4.商会重要机构的设置;
5.商会重大人事的调整变动;
6.工程项目的引进、开发、招投标、融资;
7.经费的收支;
8.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活动;
9.对会员单位的奖罚等。
三、议事权限
1.检查会员大会、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决议的落实情况;
2.监督落实商会各项重大发展方略、实施和执行情况;
3.代表商会签署商会重要文件、文电等;
4.向会员大会,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推荐常务副会长、监事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各部门、及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;
5.负责制定并提交会员大会讨论本会发展计划〈规化〉目标;
6.根据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的决议,构筑会员与政府沟通、会员之间联络桥梁和纽带;
7.代表商会参加与商会有关的社会其他重大活动;
8.其他负责的事项。
四、议事制度
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和秘书长主持,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,会长办公会议题由秘书处提请会长确定,会议前,要将会议议题通知与会人员,使其心中有数。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,形成决议后,要明确落实部门和负责人,防止议而不决,决而不行的现象发生。秘书处负责对办公会决议的落实。
会长办公会由秘书处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记录。重要的办公会要及时以会议纪要等形式通报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和相关人员。有些可以在网站上发布。
五、议事原则
1.民主平等的原则:无论任何人大家一律平等,在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时,要充分发扬民主,畅所欲言、各抒己见。虚心听取不同意见,不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别人。在表决时把自己的一票看成是普通的一票,尊重别人意见和权力,真正做到民主平等的原则。
2.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:凡属于或必须执行会长(会长办公会议)研究决定的事项,都必须提交会议讨论研究决定,召开执行会长(会长办公会议) 须有2∕3人员出席方能召开,应有1∕2以上的人同意才能形成决议。
3.高度负责的原则:在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时不论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,当自己的意见被否决后,必须拥护、服从和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,经执行会长(会长办公会议)集体决定的事项出现失误时,应由商会负责;个人或少数人自作主张而出现的失误,应由当事人负责。
4.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:商会平台是每个会员共有的财富,要做到信息公开、资源公开、财务公开。监事会要发挥监督作用,对会议出现重大分歧,必须进行认真调查、研究,然后做出正确的裁决。特别重大的还应提请会员代表大会讨论,投票决定。
5.保守秘密的原则:凡是内部研究和决定的事项在未经正式公开之前,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向外界泄露会议内容。特别是把不同意见泄露给当事人,一旦被发现,执行会长(会长办公会议)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,直至取消参加会议资格。
2016年7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