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费标准
辽宁省河南商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
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根据民政厅有关规定和商会章程,结合商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届会费收取新标准和管理办法,请审阅。
一、会费收取对象
辽宁省河南商会第三届全体会员。
二、会费收取标准
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标准、使用及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特制订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。
会长 50万元/2025年
执行会长 20万元/2025年
常务副会长 5万元/2025年
副会长 1万元/2025年
会员 1千元/2025年
三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1、交会费时间:2025年1月1日—1月31日
2、缴纳方式为支票、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
户名:辽宁省河南商会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长白蓝湾支行
账号:21050111126009000001
四、会费开支范围
1、必要的办公支出(房租、会务、办公用品等)。
2、组织举办本会大型会议、调研、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、公益事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。
3、编印刊物、发放宣传资料、每年宣传片制作等费用。
4、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、保险和福利待遇等。
5、每年向豫商联合会缴纳会费一万元、沈阳市工商联缴纳会费两千元。
6、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五、会费管理
1、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专用发票》。商会监事会监督。
2、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法定代表人、执行会长、监事长、秘书长4人审批签字,方生效,重大额度或重要项目开支由本会理事会审定。
3、本会财务账目由会计负责,并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会、质询和监督。
4、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每月28日向会长办公会议或理事会报告。每年向全体会员大会进行通报。
辽宁省河南商会
2024年1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