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会接待制度
2017-06-06
辽宁省河南商会接待制度
为在接待工作中既体现我会对来沈或来商会考察、公干的河南兄弟商会人员,要重礼敬义、宾至如归又要做到厉行节约、规范统一、有章可循,特制定如下规定:
一、接待范围
1、沈阳市以外来商会公干人员,由商会负责,有关企
业会员可视情参与。
2、河南省政府机关以上领导和厅、市级主要领导来沈公务或考察,商会可安排一次迎送,有关会长出席陪同。厅、市级副职来沈一般由其所在地区的在沈人员接待,商会领导参与陪同或视情提供服务。
3、来沈的河南县、市、区或乡镇领导,由来人所在地区的在沈人员负责接待,商会领导参与陪同。
二、接待食宿标准
1、省级领导每人每天餐费500元,安排住四星或五星级宾馆。厅级以上干部每人每天餐费350元,安排住四星级宾馆。
2、外阜兄弟商会领导每人每天餐费200元,安排住三星级宾馆。
3、单独来商会公务的处级以下干部每人每天餐费100-150元,安排住三星级宾馆。
4、来宾住宿费用商会原则上不予承担。
5、特殊情况费用支出须报会长批准。
三、接待用车
1、由商会负责人接待的,由商会秘书处统一协调会员单位调用车辆。
2、由来宾所在地区在沈人员负责接待的,接待车辆自行解决。
四、接待程序
接待任务明确后,秘书处及时做出接待方案,并做出经费预算预案,报秘书长同意后,报商会会长审批,由秘书处组织实施。
2016年7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