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会档案管理制度
2017-06-06
商会档案管理制度
档案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,它既是商会发展史的见证,同时为商会的发展储备提供大量信息、素材资源。本着“业务精通、爱档如珍、兢兢业业、服务现实”的原则,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。
一、凡反映商会工作和各种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、电子文档、包括图片、录相和证照,均由秘书处分类整理立卷归档。
二、档案管理由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。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按有关法规、条例和制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。
三、归档资料应按内容分类立卷,以利于保管与使用。
四、不允许把档案资料私自带出。
五、查阅会议记录和重要档案资料,须经秘书长批准。
六、需要复制重要档案资料。须经会长批准。
七、要按照保密规定管理档案,不得擅自扩散不宜公开的内容。
八、要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。
2016年7月15日